公告日期:2019-11-15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9-051债券代码:155040 债券简称:18 高新 01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8 年11 月 21 日发行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支付自 2018 年 11 月 22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证券简称及代码:18 高新 01 (155040.SH)。3、发行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4、发行总额:人民币 9.00 亿元。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01 号”核准批准公开发行。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33%。8、债券的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9、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22 日。10、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11 月 22 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11月2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上海市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14、信用级别:本期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本次付息方案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33%。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4、本期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2、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四、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高新 01”持有人。五、付息办法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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